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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业主同意方可更换网络 “通信协议”遭质疑
www.hnlaw.com.cn 07-11-16 10:50:10  【关闭
据三湘都市报10月31日报道 今天,长沙段女士拨打热线10101010反映,她在长沙银港水晶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安装电话时被告知:业主只能安装网通电话和宽带。

段女士告诉记者,她去年入住小区后,随即去报装电话和宽带,但物业管理公司告诉她只能装网通电话和宽带。“自己家里装宽带、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电话,自己却做不了主。”段女士感到十分气愤。

小区B3栋的鲁女士说,她家安装了网通电话,效果不如人意,她想更换其它通信公司,也遭到了物业公司同样理由的拒绝。

小区开发商铁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一名姓蒋的经理表示,他们确与网通签订了由其提供电话和宽带服务的协议。小区亚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主管蒋忠平表示,该小区只安装网通的网络设备,如果小区居民要安装其它网络,必须当小区入住户超过半数、半数以上住户提出要求,才能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其它通信公司设备。

中国网通湖南分公司对外联络王经理认为,这不是行业垄断,而是行业特点。她介绍,一般在楼盘动工时,通信公司会通过竞标取得小区服务项目,然后再通过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如银港水晶城小区,网通负责小区通信服务,中介公司负责在小区建设中将所有线路设置好。未竞标上的通信公司没有在该楼盘架设线路,自然就装不了电话,“其它通讯公司还是可以进去,但成本很高,因此其他通信公司会放弃该业务。”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徐涛律师表示,根据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在今年年初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在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时,不得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它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如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越俎代庖,替消费者做出决定,与个别企业或单位达成垄断性协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及该通信运营商已涉嫌侵犯业主“选择权”。
 
作者: 周红泉 范畴 杨田风 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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