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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当如何行使职权
www.hnlaw.com.cn 07-05-06 21:51:49  【关闭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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