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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年法律顾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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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法律服务内容:
(一)、公司企业法律服务
公司法律服务分为常规公司法律服务和外商投资企业特色服务:
A
、常规公司、投资业务
1
、
公司的设立:
(
1
)为投资方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
2
)为投资方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
3
)代投资方起草、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
4
)代投资方办理有关公司设立的相关工商手续;
2
、
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的法律服务:
(
1
)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
2
)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
3
)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
/
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
4
)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
5
)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
6
)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
7
)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
8
)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
9
)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
10
)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
11
)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
12
)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
13
)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
14
)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
15
)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3
、公司对外投资中的法律服务
(
1
)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
2
)参与各类企业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
3
)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
4
)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
5
)投资方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
6
)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4
、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
1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
2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
3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上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
4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账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
5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
6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5
、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6
、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7
、为公司各项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
8
、其他委托事项。
B
、外商投资企业服务(除以上常规服务项目外):
(
1
)为外国投资方提供投资环境调查、投资产业分析、投资形式选择、审批及批准程序方面的法律建议;
(
2
)对投资方的合作伙伴进行审慎及资信调查;
(
3
)为外商投资企业起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合同及章程等法律文件;
(
3
)外商投资购并、资产重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
4
)为外国公司提供有关设立代表机构的程序、条件的法律咨询意见并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
5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外汇、税收、海关、商检等领域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
6
)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优惠税收政策;
(二)、房地产法律服务
A
、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服务内容:
1
、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1
)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法律建议;
(
2
)审查、修改售房合同、催款函等法律文件;
(
3
)根据需要和委托发律师函;
(
4
)指导处理非诉讼纠纷等。
2
、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
(
1
)办理立项、规划、用地手续等方面法律服务;
(
2
)委托征地及动拆迁方面法律服务;
(
3
)合资、合作开发方面法律服务;
(
4
)委托勘探、设计、监理方面法律服务;
(
5
)建设工程总包、分包方面法律服务;
(
6
)商品房预、出售方面法律服务;
(
7
)房屋交付方面法律服务;
(
8
)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服务。
3
、单项法律服务
(
1
)销售阶段单项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审查、修改售楼合同、售楼书、售楼广告等材料;协助洽谈预、出售合同,代为发出催交房款的律师函等法律服务;
(
2
)交付阶段单项法律服务;主要包括起草、审查、修改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交房通知、收楼须知、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代为催发相应律师函,协助处理相应交房非诉讼纠纷等法律服务;
(
3
)委托代办法律服务
①
代办预售合同公证及登记手续;(期房销售)
②
代办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③
代办出售合同公证及登记手续;(现房销售)
④
代收代付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⑤
代为办理办证所需的地籍图、房屋平面图;
⑥
代领并负责发送房地产权证。
B
、房地产经纪法律服务内容:
1
、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1
)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法律建议;
(
2
)审查、修改《房屋委托、咨询服务协议》等中介合同;
(
3
)根据需要和委托发律师函;
(
4
)协助洽谈、指导签订《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
(
5
)指导处理非诉讼纠纷等。
2
、单项房产中介全过程法律服务
(
1
)调查有关房产权属、委托人身份等情况;
(
2
)审查买卖双方交易手续是否完备,所涉房屋有无抵押或其他致使交易不成功的法律瑕疵;
(
3
)就各类二手房买卖、租赁制作法律文书;
(
4
)对公司安排交易双方签约,参与洽谈,提供法律咨询;
(
5
)代为处理与买方、卖方或出租方、承租方之间的纠纷。
C
、购买商品房(期房,现房)法律服务内容:
(
1
)审查、修改《房屋认购书》、《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房屋买卖文件;
(
2
)对发展商及项目进行资信调查,特别是对是否符合预售及交付的条件进行调查;
(
3
)参与购房洽谈,指导签订《房屋认购书》、《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
4
)对预售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
5
)代为处理与发展商间的有关付款、交房、质量等方面的非诉讼事项或纠纷。
D
、房地产买卖法律服务内容:
1
、房款及权证监管法律服务内容:
(
1
)
买、卖双方在律师指导帮助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
(
2
)
买方委托律师对卖方所卖房屋是否有产权,是否有抵押、查封情形进行调查;
(
3
)
卖方将房屋房地产权证原件交由律师监管,并签妥房屋过户申请文件;
(
4
)
买方将房款汇入律师楼帐户并由律师监管,并签妥房屋过户申请文件;
(
5
)
律师代为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领取买受人名下的房地产权证;
(
6
)
律师在将买受人名下房地产证交由买受人的同时,将房款全额交由卖房人。
2
、受买受人或卖房人委托,担任买房或售房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
1
)
审查、修改、协助签订《房屋委托、咨询服务协议》等中介合同;
(
2
)
审查房产转让手续是否完整,对卖方或买方资信、身份调查,审查房屋权属,审查受让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者其他法律瑕疵;
(
3
)
参与购房洽谈,协助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
4
)
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及交易程序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
5
)
协助办理房屋交接;
(
6
)
代为处理与中介方、卖方间的有关中介服务、付款、交房、质量等方面的非诉讼事项或纠纷。
E
、房地产租赁法律服务内容:
1
、调查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身份等基本情况;
2
、审查租赁手续是否完备、合法,调查有无限制或禁止租赁的情况;
3
、参与签约洽谈,协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起草相关法律文书;
4
、协助进行房屋交接;
5
、代办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代为申领《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6
、提供房屋租赁所涉税费咨询;
7
、代为处理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的有关租金、房屋交接、质量等方面的纠纷。
(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业务分为常规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企业两大部分。
A
、
常规知识产权业务
1
.
著作权
(
1
)著作权法律事务咨询,出具法律相关意见;
(
2
)审阅或起草著作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合作创作合同、委托创作合同、改编合同、出版合同、表演合同、软件开发合同、拍摄合同、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信托合同以及广告合同),参与合同谈判;
(
3
)受托办理著作权集体管理、软件著作权以及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合同登记、纳税手续;
(
4
)受托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信,发表律师声明;
(
5
)受托进行诉前、诉外调解;
(
6
)担任著作权法律顾问;(除上述业务外,还将对企业员工作不定期的著作权法律知识培训)
(
7
)代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著作权权属纠纷、许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行政纠纷等案件)
2
.专利和专有技术
(
1
)专利或专有技术法律事务咨询,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
2
)审阅或起草专利或专有技术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
(
3
)受托办理文献查询、专利申请;
(
4
)受托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信,发表律师声明;
(
5
)受托进行诉前、诉外调解;
(
6
)担任专利法律顾问;(除上述业务外,还将对企业员工作不定期的专利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对技术保护方法策划)
(
7
)代理专利和专有技术纠纷案件
.(
其中包括专利权权属纠纷、转让或许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行政纠纷案件
)
3
.商标
(
1
)商标法律事务咨询,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
2
)审阅或起草商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
(
3
)受托办理文献查询、商标申请、商标海关备案;
(
4
)受托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信,发表律师声明;
(
5
)受托进行诉前、诉外调解;
(
6
)担任商标法律顾问;(除上述业务外,还将对企业员工作不定期的专利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对商标发展战略提出法律意见)
(
7
)代理商标案件
.(
其中包括商标权属纠纷、转让或许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行政纠纷案件
)
4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
1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事务咨询,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
2
)审阅或起草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
(
3
)受托办理文献查询、专利申请;
(
4
)受托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信,发表律师声明;
(
5
)受托进行诉前、诉外调解;
(
6
)担任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法律顾问;(除上述业务外,还将对企业员工作不定期的专利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对技术保护方法策划)
(
7
)代理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纠纷案件
.(
其中包括商业秘密权属纠纷、转让或许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
)
B
、高新技术企业
1
.高新技术企业设立阶段。
(
1
)出具高新技术设立常规或优惠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
2
)审阅或起草高新技术企业创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企业合资或合作协议、技术入股协议、章程、规章等)
(
3
)代办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各项手续;
2
.高新技术企业存续和发展阶段
(
1
)出具高新技术企业在外贸、海关、税务、贷款、奖励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
2
)代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认定以及各项登记备案手续。
(
3
)代理申请软件企业认定。
(
4
)出具关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以及保护战略的法律意见。
(
5
)代为处理高新技术中各种诉讼纠纷。
(四)、金融法律服务
服务对象有: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相关的企业等。服务方式有:
(
1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2
)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的全程法律服务
(
3
)提供不良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
(
4
)为企业提供各种融资方式及途径,并提供法律服务
(
5
)诉讼及仲裁代理
服务内容:
(
1
)为服务对象提供有关金融法规的法律咨询
(
2
)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产品
,
如:信托产品、银行金融产品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
3
)接受服务对象委托对其客户提供尽职调查
(
4
)参与银企合作中的各类谈判并制作合同、会议纪要等有关的法律文件
(
5
)参与金融机构设计、发行新的金融产品,并为产品的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6
)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以诉讼、债务重组等方式追偿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
7
)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以诉讼、非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求偿。
(
8
)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五)涉外法律服务
涉外法律事务部的服务对象以外商投资公司和外籍客户为主。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和商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投融资的策划、项目在中国设立的法律实现、商务合同的处理,并代理外籍客户处理在中国经商和居住期间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诉讼和仲裁。代理中国企业的跨国投资和产品经营的法律服务、联络国际合作机构进行境外上市和融资的策划和出具法律意见、代理参与复杂的跨国投资和贸易纠纷处理包括反倾销诉讼、代理国际商标和专利的注册和诉讼等法律业务。
涉外法律事务部的日常服务内容包括:
A
、外商公司设立和投资项目审批
•
帮助外国投资者寻找适当的合作伙伴;
•
参与投资项目的谈判、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制作;
•
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注册;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重组、资产重组;
•
外商投资企业的融资、贷款,及为外商提供关于海关手续、设备及产品进出口方面的法律服务等。
B
、外商公司投资和税务的法律事务
•
外商投资公司的投融资方案的确定和文件的起草;
•
外商投资公司在中国兼并、收购的策划、法律分析;
•
外商投资公司商业合同的起草、谈判和制定;
•
外商投资公司财务、税务安排中牵涉到的法律问题咨询;
•
外商投资公司不动产的购买、租赁、抵押方面的咨询和文件起草;
•
外商投资公司的债务重组、清算、破产等。
C
、涉外房地产业务
•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可行性研究;
•
房地产项目的建筑施工招标、项目融资、不动产抵押贷款、设备订购等谈判与合同;
•
提供委托勘探、设计、监理,商品房预、出售,房屋交付,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
草拟、审查、修改拆迁安置合同、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
D
、涉外知识产权
•
外商的商标、专利及版权在中国的注册;
•
参与外商技术许可、转让及合作的谈判、文件起草;
•
通过谈判、诉讼解决外商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为中国企业的在境外的公司设立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咨询意见;
E
、涉外诉讼和仲裁
代理各种涉外的经济、刑事纠纷处理,涉及的范围包括:国际贸易、保险、房地产、建造业、反倾销、知识产权,以及金融借贷、劳资纠纷、人身赔偿等。为客户提供客观的建议、建设性的争议解决方案,并代理客户参与国际经济仲裁等业务。
(六)综合法律服务
A
、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内容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1
)起草或修改购销合同、投资协议、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
(
2
)对外出具有关合同履行或催讨货款的律师函;
(
3
)参加协商和谈判,参与有关合作经营、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的非讼协商工作;
(
4
)对企业的客户进行工商资信调查工作(调查中需要向有关部门支付的查询费用等,由企业另行支付);
(
5
)起草、修改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内部管理文件。
2
.单项委托:
(
1
)代理企业参与经济纠纷、劳动争议、行政等方面的仲裁、诉讼、复议活动;
(
2
)为企业设立、变更等登记事项提供咨询、起草文件、办理手续等服务;
(
3
)办理见证事项;
(
4
)就企业的单项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
5
)根据企业的委托,提供《律师法》允许的其他法律服务。
B
、对个人的法律服务内容
(
1
)劳动争议;
(
2
)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
(
3
)经济纠纷;
(
4
)刑事案件;
(
5
)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
6
)根据个人的委托,提供《律师法》允许的其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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